中国水利新闻
联系信息/contact us
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鸠江区平预大楼92号
电话:078-13759212
传真:
邮箱:admin@hp-bock.com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函
来源:AG澳门厅作者:AG澳门厅日期:2021/01/01浏览: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的函 河南、安徽、山东、江苏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监察部、司法部、财政部、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办公厅,国务院法制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国办发〔2004〕93号文)(以下全称《通报》),我局将主要工作展开了分类,现征询你们意见,请求将意见于3月21日前函告我局。按《通报》拒绝,我局会同监察部将于2005年底对《通报》的贯彻执行情况展开监督检查,并向国务院做出报告。 联系人: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李雪 电话:(010)66556261 电子邮件:(010)66556264 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的分工意见(印发稿) 二○○五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环保 淮河 水 污染 函附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的分工意见(印发稿)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强化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报》(国办发〔2004〕93号文)(以下全称《通报》)拒绝,有关部门要将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划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对有关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为保证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明确责任和拒绝,具体任务如下: 一、专责协商,综合治理 (一)增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工作任务:沿淮各地依据水环境容量、水域纳污能力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合理制定和实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新的上、移往、生产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工艺和产品,严格控制容许类工艺和产品。禁令移往或引入轻污染项目。 负责管理单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江苏、河南、安徽、山东省人民政府(以下全称“四省人民政府”)。 (二)严格控制人口快速增长并合理确认城市发展目标。 工作任务:沿淮各地根据流域、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严格控制人口的过快快速增长,严肃解决问题人口快速增长带给的环境问题。城市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严肃制(建)订立城市规划,合理确认城市定位和规模,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和空间布局。 负责管理单位:四省人民政府、建设部 (三)创立节水型社会。 工作任务:严肃作好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减缓城镇供水管网的更新改造,强化生活用水管理,实行定额管理办法,希望发展节水高效产业,减少工业耗水量。推展用于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农业。强化污水的资源化利用,希望用于中水。 负责管理单位: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发改委及四省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工作任务:大力前进清洁生产,增进企业由末端管理向生产全过程掌控改变,构建节约能源、降耗、减污、增效。希望企业自律守法,主动分担社会责任,争创清洁生产先进设备企业和环境友好企业。倡导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前进资源的循环利用。沿淮各地应向实际抵达,大力创立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生态省(市、县)、生态示范区和环境优美乡镇。 负责管理单位: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及四省人民政府 (五)减缓改变水资源利用模式。 工作任务:抓住对淮河流域现有闸坝运营管理情况展开评估,正确处理闸坝调度、水资源利用和生态维护的关系。优先确保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用水,同时采取措施确保适当的生态用水。 负责管理单位:水利部、四省人民政府 二、突出重点,预防融合 (一)增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 工作任务:入—步强化对纺织、酿造、制药、制革、印染、化工等污染相当严重行业的管理,沿淮四省在2005年底前关闭现有石灰法制浆生产线、年制浆能力3.4万吨以下化学制浆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万吨以下黄板纸企业、l万吨以下废纸纺织企业、1万吨以下酒精生产线、1万吨以下淀粉生产线。对微克废气水污染物的企业,—律投产整治;对虽能达标排放、但污染物废气总量依然较高的企业,要实施技术改造,实行清洁生产,缩减污染物排放量。对污染管理项目,特别是在是使用清洁生产工艺和技术,构建污染物排放量的项目,国家必要给与补助金。 负责管理单位: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环保总局及四省人民政府 (二)减缓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2005年年底前,沿淮四省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单位全部升格成独立国家企业法人,实施市场化运营。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实施厂网举,管网先行,强化污水再造利用和污泥处理设施建设。减缓设施管网的建设,确保投放运营后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实际处置负荷在第一年超过设计负荷的60%,第三年起超过设计负荷的75%。并未设施建设干氮设施的,不应在2006年年底前已完成建设。新建、扩建、改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不应同时设施建设干氮设施。湖泊、水库周边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应同时建设除磷设施。自2007年起,对城镇污水处理单位灌溉中氨氮含量微克的,加倍征税排污费。大力实行产业化、市场化,利用社会资金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国家视情况必要给与反对。地方财政要重点反对城镇污水搜集管网建设。国家将之后对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收费超过每吨0.8元以上的给与反对。2005年年底前,沿淮各地要优先将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提升到保本微利水平。对“十五”以来建设的污水处理项目展开清扫检查。 负责管理单位:建设部、四省人民政府、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 (三)减缓城镇垃圾处理场及设施设施建设。 工作任务:强化沿河城镇生活垃圾的搜集和处理,逐步构建建制镇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